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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事務二組】111學年度陽明-光復校區接駁車「優先乘車證」即日起開始申請

主旨:本校111學年度陽明-光復校區接駁車「優先乘車證」自即日起開始申請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      本校111學年度陽明-光復校區接駁車「優先乘車證」僅限111學年度上學期「跨校區」選修學生及授課教師辦理

二、      光復校區學生、教師請至總務處事務二組(大禮堂二樓)申請,申請者需備修、授課證明與教職員生證,審查後製發。

三、      陽明-光復校區接駁車乘車優先順位依序如下:

 第一順位:持優先乘車證者。
 第二順位:持本校教職員生證者。
 

 第三順位:無證者(洽公人員等)。

 

承辦人:事務二組 李慶仁

分機 :31620

電 郵:ericlee@nycu.edu.tw